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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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大學生創業可獲5000元一次性補貼
[發布時間] 2020-03-17 12:50:16 潯陽晚報 作者:本站編輯
近日,潯陽晚報記者從九江市就業局獲悉,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且已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含國內各類高校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5000元。
據介紹,畢業5年內指申請人高校畢業證記錄的簽發時間到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間不超過5周年。符合條件的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向注冊登記營業場所所在地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所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在校生向所在學校就業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
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申請人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在校生需提供學籍證明)、《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企業財務報表、員工工資支付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材料:稅收或免稅證明、進貨單、銷售明細表或服務清單。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通過審核的,應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所張貼公示并在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上予以公示;在校生通過審核的,由所在學校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分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所、各高校匯總申請補貼人員名冊,并附加蓋初審單位印章的申請材料復印件,分別報送至所在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在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公示結束后,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初審材料進行審核,并統一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撥款申請,財政部門收到撥款申請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就業專項資金支出賬戶,再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指定賬戶。(實習生楊茜記者包四華)